記者莊旻靜/竹縣報導
新竹市親仁段因都市更新計畫招商招致民眾陳情、引發爭議,不過新竹縣政府表示,無論是土地取得,或是後續辦理都市更新招商,一切都合乎法規,後續還將有說明會,給予民眾表達意見的空間。
新竹市親仁段因都市更新計畫招商引發爭議,新竹縣政府對此回應一切都合乎法規。(示意圖/資料中心)
新竹縣政府財政處長黃國峯表示,此次遭民眾陳情的「親仁段二小段12地號」為縣有地,過去縣市一家時就已屬新竹州土地,先前曾有陳情人因占用土地而提起訴訟,不過法院後判縣府勝訴,也顯示土地來源並無違誤。
縣府也指出,此次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辦理招商,也經歷相關程序,包含公告、上網等,先前亦舉辦說明會,與占用人說明,此外,先前也曾與新竹市政府共同舉辦公聽會,由市府定地補償標準,占用戶的地上物設施,也能獲得地上物補償。
黃國峯指出,依據《新竹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16條,若「其被占用或涉及權利糾紛應予收回而無法收回時,應即訴請司法機關處理」,此案新竹縣政府與執行單位依法分期分段排占,亦有公開告知。
縣府表示,此案依據相關規定,與新竹市政府一同辦理公聽會、說明會,民眾若有疑慮、爭議,也從未拒絕民眾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