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書榕/台北報導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向遠雄及興富發索賄案,台北地院昨(25)日上午首度傳訊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等人出庭,趙藤雄否認犯罪,強調他才是本案的被害人,由於不敢得罪葉世文才付錢,且付的錢都是自己口袋的錢,不是用公司的錢。
趙藤雄表示,他無罪,沒有期約,沒有賄賂,他才是被害人。(好房資料中心)
趙藤雄一開始就花了近廿分鐘的時間,向法官細說自己對於政府重大工程的貢獻,也創造了不少的工作機會,包括大巨蛋、桃園航空城、八德合宜住宅、苗栗健康園區等重大開發案中,投入大筆資金,創造了逾10萬個工作機會。他強調,1994年間,現在的內湖園區是被政府規劃為廢五金及修車場園區,經他爭取及建議後,才改為現在的科學園區。
趙藤雄表示,他無罪,沒有期約,沒有賄賂,他才是被害人。
趙藤雄解釋,在林口A7合宜住宅案簽約後,他才被動給葉世文400萬元,由於葉說不夠,才又多給了100萬元,因此A7案他總共付了500萬元,不是葉說的400萬元;至於八德合宜住宅案,葉世文再次獅子大開口要求2,600萬元,當下他十分生氣,但不敢得罪葉世文,因此付了1,600萬元,趙藤雄不滿葉世文一直要錢,還痛批:「他實在太過分了」,總計2,100萬元,都是出自於忌憚葉世文的勢力,因此才不得已付款,且用的都是自己的錢,不是檢察官說的用公有資金來成就個人霸業。
趙藤雄表示,遠雄一向配合政府照顧弱勢政策,林口A7建案出售房價為市價一半,投資報酬率甚至2.4%,比銀行利率還低、繳銀行利息都不夠,絕非如檢方所言「將成本轉嫁給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