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台南市周姓男子有野外露出的癖好,與維特上網友林姓男子、林姓女子3人為追求刺激,去年11月9日深夜2時15分相約在東區大學路與育樂街口成大公園內長椅上及溜滑梯處玩3P,誇張行徑被路過民眾發現後報警處理。周等3人坦承犯行,周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林也有毒品前科,台南地院認周等3人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分處拘役40日、20日及10日,可上訴。
周在社群上毫不諱言自己的癖好,對他來說「野外露出」,是要在人前或是至少附近有路人的,四下無人他會覺得是露給鬼看嗎?
去年11月9日深夜2時,2男1女相約在台南市大學路與育樂街口成大公園內長椅上及溜滑梯處玩3P,台南地院認3人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分處拘役40、20及10日。記者邵心杰/攝影

檢警調查,周等2男1女去年11月9日深夜2時15分,在成大公園內長椅上,周對林女性交後,3人再移動至該公園溜滑梯處玩3P,公然上演活春宮。雖然時值夜深人靜,周等3人誇張的行徑,仍被路過民眾目睹,當場嚇到合不攏嘴,立即報警處理。
台南地院審酌,周等3人知悉成大公園為公眾得出入場所,竟在社群網站相互聯繫後,在成大公園性交,欠缺尊重他人觀念,更造成目擊者不適的感受。
且周曾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林有施用毒品素行、林女沒有前科,認3人所涉案的輕重有別,應予不同評價。惟考量3人坦承犯行,為公然猥褻時間在深夜2時許,兼衡犯罪動機、經濟狀況、教育程度等一切情狀,認周等3人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分處拘役40日、20日及10日,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