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孟潔/綜合報導
曾擔任前總統蔣經國、李登輝隨扈的孫翰方被中國大陸吸收,教唆在總統府特勤中心任職軍官的外甥王文彥刺探侍衛室輪值等秘密文書資料,最高法院依國家安全法判孫2年8月徒刑、王1年4月徒刑定讞。
孫翰方退伍後到大陸某律師事務所工作,參加台商聚會時認識廣東省海外聯絡辦公室的方姓男子,而聯絡室則是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對外蒐集情報的掩護機構,負責蒐集台灣政治情報、策反我國國軍。
孫安排外甥王文彥參加旅行團與廣東外聯辦官員餐敘,每次領2千至3千美元報酬,替廣東外聯辦引薦我國現役軍人;王文彥2018年間蒐集特勤中心官員輪值表,並抄寫總統府侍衛長、副侍衛長、特勤中心副指揮官、執行長、副執行長姓名、職務、公務電話,將資料交給孫帶給廣東外聯辦。
王文彥也利用在特勤中心特管室執行勤務的機會,登入特勤中心特管室通行席位電腦後,列印永和警衛室、大安警衛組、中興警衛組、和平警衛組、平安警衛組所有輪值主管的姓名、公務電話和特勤中心與總統府侍衛室值班表秘密文書,傳給陸方。
更一審指出,孫翰方、王文彥替中共發展組織行動未遂,孫翰方貪圖私利而和廣東外聯辦合作牟利,還吸收我國現役軍人,形同把我軍人、公務機密當成籌碼在交換,而王文彥多次接受免費旅遊招待,甘被利用,應該判刑儆懲,但兩人在偵查和一審時坦認犯行,可減刑。
更一審認為孫罔顧國家栽培、照顧,而王罔顧軍人節操、危害國家安全,依國家安全法判孫2年8月徒刑、王判刑1年4月,孫未扣案的147萬人民幣、67萬餘元台幣與美金2萬元也沒收;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