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游念育/台北報導
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的「中華體育館」,為泰國華僑林國長在1963年所興建,並創設立「中華體育文化活動基金會」做為營運單位,1977年第1屆瓊斯盃正是在此舉辦。不過,1988年國內最大的地下投資公司「鴻源機構」正值巔峰,大手筆租借中華體育館做為4周年慶場地,沒想到瘋狂的投資人在館內施放沖天炮,引發大火燒毀了體育館頂,荒廢至今。
中華體育館被燒掉後,土地長年荒廢閒置,1996年林國長的次孫林命嘉計畫在原地重建,但因無法支付工程款而停工,2007年林命嘉以現金清償全部債務,決定改作商辦大樓,不做體育館使用。2014年北市府發函松山地政事務所,要求中華體育館原址地號應加註「公益用途」,林提起行政訴訟,最後法院判決北市府無任何法律依據,應塗銷加註。
據了解,中華基金會設立章程以「提倡國民體育,增進國民健康」為目的,開發規畫應興辦體育公益事業為主,但中華基金會在2015年將變更商辦的資料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卻未留設空間做為回饋體育場館使用,因此委員請基金會修改後再送審,但此後基金會就再無送件。
另外,中華體育館緊鄰台北小巨蛋,台北捷運工程局在蓋松山線台北小巨蛋出口時,曾經與基金會協商,徵收中華體育館原址一小部分用地做為出入口使用,後來因安全考量,決定做共構,基金會也無償提供土地,但最後因商辦大樓都市計畫審查未過,只能先設計2個臨時的逃生出入口。
台北捷運工程局副總工程司邱奕遷說,未來商辦大樓如都審通過,出口的結構都已預留,會再把出入口移進去商辦大樓內做共構,而目前2個臨時出入口都符合逃生容量,不會有逃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