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新北市都更處表示,房屋稅減半徵收可以回溯至2017年1月30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之案件,只要二年內未移轉皆可適用。經統計,有15案可以直接受惠,另現有207件事業計畫,尚未領到使用執照,後續經核定均可受惠。
而協議合建案,經統計也有42件尚未領照,若後續移轉地主移轉給實施者時便能適用;新北市都更處最後強調,稅收減徵並非單一誘因政策,配合修法後的多項新制,對加速都更推動仍有信心。但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指出都更稅捐減免的三大問題,一、都更卡關關鍵在於協商;二是減稅公平性,三、減徵對個案效益不高,但集結起來對政府恐有財政壓力。
新北都更減稅 15案直接受惠(圖為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楊欽亮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