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雅玲/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大埤鄉豐岡村民拒與豬舍為鄰,多次到縣府、縣議會抗議,昨天再次到雲林縣議會陳情,要求縣府撤銷豬場設施容許同意書,縣府農業處表示,該養豬場依程序合法申請,將請業者加強與民溝通,並嚴格把關。
近百位豐岡村民昨天高舉「抗議!反對設置養豬場」等旗幟,不斷高喊「抗議」走進縣議會前陳情,村民表示,養豬場屬於高汙染環境產業,且該豬場附近緊鄰公園、老人活動中心、蘭花養殖場,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縣府若不撤銷設置許可,不排除更激烈的抗爭。
雲林縣大埤鄉豐岡村民拒與豬舍為鄰,昨天聚集到雲林縣議會抗議。(圖/記者陳雅玲攝)
大埤鄉豐岡村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佩寓指出,全村居民多年來努力經營的農村再造美景,恐因養豬畜牧場的設置而毀於一旦,因而懇請雲林縣政府撤銷農業用地作「農牧」設施容許同意書。
雲林議長沈宗隆、縣議員陳樹吉、林聖爵、陳瑞雄、王秋足、林深等人都到場關心,傾聽抗議民眾心聲,縣長李進勇親自接下民眾遞交的陳情書。
縣府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表示,縣府依法接受業主提出豬場設置案,該養豬場到實際飼養還須經層層關卡,縣府會嚴格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