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范榮達、洪敬浤/連線報導
農委會修改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辦法後,桃園、苗栗及台中等縣市政府認為修法後爭議變少,但桃園市有約2000公頃山坡地坡度為5%以下,在民代要求下,市府將編列經費,明年調查實際誤列範圍,並請專家學者評估各區地質地形,若有誤列,將依程序劃出。
桃市農業局科長劉秀卿說,山開回饋金過去收取標準不一,去年底修法後,改以實際建築面積課徵回饋金,加上課徵標準也統一,去年底已開徵。不過,桃園有約2000公頃土地坡度未達5%,涵蓋龜山、楊梅、大溪與龍潭等行政區土地,早年因行政缺失,也被劃為山坡地。
山坡地回饋金辦法去年底修正後,大幅放寬免收取範圍。(圖/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
桃園藍綠兩黨及無黨籍議員今年初在議會提案,要求市府成立專案小組,辦理市內平均坡度5%以下山坡地更正為非山坡地(一般土地),更正未完成前不得收取回饋金。市府表示,依法只要被列入山坡地都仍須繳納5%回饋金。
苗栗縣府農業處長陳錦俊表示,全縣80%以上土地列為山坡地,開徵時引發民怨,縣府建議緩徵,也曾建議中央、地方各一半,經費用來護林、造林及水土保持,但都沒被採納。今年徵收計費從申請面積改為實際開發面積,怨言稍減。
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山坡地回饋金辦法去年底修正後,大幅放寬免收取範圍,免繳要件由7款增加為16款,例如山坡地部分農業設施可免繳回饋金,須繳交的民眾比過去較少,市府支持合理的回饋金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