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念慈/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今年開徵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議員批評農民蓋自用農舍、開闢農路也要繳回饋金,不合情理。代理縣長陳志清說,回饋金開徵有必要性,但訂有「免徵」條件,會持續向農委會反映放寬限制。
南投縣政府開徵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無論土地類別均需繳交回饋金。(記者張念慈攝影)
南投縣議員蔡明源等人說,南投縣超過九成以上面積是山地,農委會要求山坡地開發利用都要繳回饋金,相對其他縣市來說,對南投縣不公平。
「建商在山坡地蓋民宿營利當然要收回饋金,但農民蓋農舍自住,或開農路也要收回饋金,這是欺負老百姓,合理嗎?」
農業處長陳瑞慶說,山坡地開發包括修築農路、探礦、採礦、修建鐵公路、開發建築用地、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等,都需要繳交山坡地開發回饋金。
但這項規定也有「得免繳交回饋金」條件,例如農業設施面積小於45平方公尺,且屬1層樓建築而免申請建築執造者;或從事農、林、漁、牧開發利用所需整坡作業未滿二公頃者等,只要是符合規定者行為均未徵收。
陳志清指出,農委會從89年要求各縣市開徵回饋金,南投縣到今年才實施,回饋金徵收是基於水土保持及生態保護,開徵有必要性,但因南投縣主要為山地地形,影響層面很大,會儘速檢討研議向農委會反映,希望放寬山坡地定義及開發限制,避免造成民眾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