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公寓屋齡高、垂直動線不便的特性,使其在建築生態上被慢慢抹去,直到2011年,內政部營建署考量老年化社會的需求,修訂建築技術規則55-2條,放寬加設升降設備的限制,才提供老舊公寓更便利的生活。專家指出,只要凝聚社區共識,花更低的成本也能創造老屋新價值。
雖然只是公寓加裝電梯,住戶意見整合仍然重要。(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磐頂建設經理王政緯說,由於營建築技術規則調整,四、五層的老舊公寓除了原本的整建維護項目外(例如外牆拉皮、清洗,花台、露臺美化及騎樓、廊道修整等),可於原基地內的空地增設升降設備,雖說不是每個物件都有條件增設,但還是給予老公寓的住戶,尤其是行動不便者一個契機與想像,有機會留下最懷念的居住環境及鄰里生活。
目前大多數的公寓都在等待更新重建,因為公寓原容積大於現行的法定容積,重建後分回的坪數、更新效益、權利分擔等因素,得靠政府更新的獎勵及外來資助來彌補其中不足,但因更新的條件有所限制,單獨重建的可能性較低,導致公寓除了等待還是等待,等整合、等建商、待機會,一切等待卻可能化為烏有,都更遙遙無期。
王政緯認為,都更的認知越來越廣泛,重建不是唯一選項,整建、維護慢慢廣為人知,且改善的條件漸漸放寬;放眼歐美,甚至鄰近的日本,早已透過政府介入、民間協助、社區意識凝聚,使老屋、老地方翻新,不僅保存原有的歷史價值,更提升建築的使用效益,呈現地方特色,直接改善人們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