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郭建伸、林縉明、吳堂靖/台北報導
文化大學宿舍案爭議延燒,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說,住二特是否可作為集合住宅或寄宿住宅使用,屬於地方政府權責,若台北市府認為住二特可當作學生宿舍使用,依規定可列為教育設施。但林會後受訪強調,並不是教育部認定就能解套;昨天北市府討論一整天並無結論,今天才會有具體答案。
藍委柯志恩質詢時問,學生宿舍是否屬於教育設施?林騰蛟說,依照教育部對於學生宿舍的認定,若屬於學校自有產權並取得使用執照,當然是學生宿舍;若租用校外建築且具4年以上租約,符合消防安檢也能認列宿舍。
圖為文化大學大群館。(翻攝自文化大學官網學生自治會網站)
柯志恩追問,大群館租約已經超過4年,符合安全規定,算不算是安全設施?林騰蛟說,住二特是否可作為集合住宅或寄宿住宅使用等相關規定,屬於地方政府權責。
林說,若台北市府認為住二特可當作學生宿舍使用,依照教育相關規定,學生宿舍是可以列為教育設施。柯志恩隨後直言,「若屬於教育設施,很多問題就可被解套。」
林騰蛟說,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所指的教育設施符合住二特的使用分區部分。他說,因為大群館屬於文化大學宿舍,是否屬於法規所稱的教育設施、以及是否作為學生宿舍,基本上由台北市政府認定;若認定是學生宿舍,就是教育設施。
文化大學大群管學生宿舍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據悉,都發局長林洲民及相關人員昨天開了一整天的會,人都不在座位上也未接手機,直到傍晚都發局二度向柯報告後有結論,預計今天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