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芳祿/台南報導
台南市南化區羌黃坑居民,在八八風災後基於居住安全,接受相關單位協調搬遷至民間團體提供的玉井大愛園區居住。近日公部門卻提出無居住事實理由,取消領取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資格,黃偉哲委員表示,水利署的做法不近人情,且與事實不符。
陳情民眾向黃偉哲委員表示,原先住在南化水庫水源區部落時,領有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包括了助學金,以及部分減免健保費、水電瓦斯費等。
八八風災後,陳情人等配合政府政策搬離南化水庫水源區部落,但仍保留農地及農舍在該地,因為受災戶多從事農業勞動,所以必須從居住地驅車前往農地,除徒增不便,交通油料花費也在原先的開支。
最近公部門以無居住事實,取消領取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等資格,陳情人並非是自願搬離,而是配合政府災後的搬遷作業搬到玉井大愛園區。且在非汛期仍會回當地居住,戶籍也仍然設籍於該地,卻被水利署誤認為在該地無居住事實等理由,而被取消回饋費。
立委黃偉哲表示,希望經濟部水利署可以考量因為天災而被迫遷居的住民,且保有他們既有的權利。
立委黃偉哲認為,災後的後續處理相當漫長,確實是因配合政府政策而遷離有水災危險的地區,陳情人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等資格,也請相關單位應該再多予考量,讓受災戶的後續相關問題可以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