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96

台中交通卡轉售 取消優惠1年

#地方 #交通 #公車 #政策 #交通卡 #優惠 #冒牌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今年開始實施公車「市民限定」雙十優惠政策,針對外傳有人意圖收購已綁定市民身分的交通卡一事,市長盧秀燕昨(12)在市政會議宣示,市民限定交通卡僅限本人使用,若查獲收購交通卡牟利,一定法辦,市府會加強查緝。中市府說,出售市民限定交通卡者取消1年優惠,冒充者依違法得利罪究辦,未遂犯也可處罰。
 
揭發有人意圖收購交通卡的中市議員羅廷瑋說,相信盧秀燕嚴肅宣示後,市府一定會究辦,有心人別以為抓不到,他希望交通局說清楚如何加強稽查,嚇阻不法。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12)宣示,冒用市民交通卡一定依法究辦。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12)宣示,冒用市民交通卡一定依法究辦。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臉書地方社團有大學生貼文表示,網路上有人喊出一張2500元購買台中交通卡,因「買主」從彰化搭火車通勤,再搭公車到上班地點,若能免費搭公車,可以省下不少錢。
 
中市府交通局統計,目前市民、外籍配偶及在台中就讀的學生,綁卡加註記已突破110萬人。中市公車搭車每年平均有1.3億人次,一天有35萬6000人,推估外縣市占15%,近5萬人次。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市府除不定期透過交易資料稽核或實地查核外,若發現異常可循線稽查。另外還有查卡員,不定期上車稽查身分。但目前並未發現異常。
 
依台中市交通卡作業要點規定,經查獲將交通卡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自查獲日起取消乘車優惠1年,遭查獲第二次者取消乘車優惠3年、第三次以上取消乘車優惠5年。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冒充市民使用交通卡,有詐欺得利之嫌,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且未遂犯也可以處罰。
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