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
爭議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日前出爐,裁定台東縣府以6.29億元買回建物,但鑑價報告並未公開,有建築師指出,沒有鑑價報告難以評斷6.29億元是否合理,但若依縣政府所言,該數字來自當年建造成本,根據坊間營建業者估算,美麗灣整體建造成本應為2.2億元左右,台東縣府花6.29億元「買貴了」。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環團27日舉辦記者會,要求台東縣府拆除美麗灣,並公開仲裁判斷書、建築物鑑價資料。建築師曹羅羿表示,若沒有看到建築物鑑價報告,難以判斷6.29億元是否合理,但依照縣政府說法,數字來自當年建造成本,民間營造業者推估當年建造成本約為每坪4萬元,以美麗灣建築執照總樓地板面積5462坪估計,建築成本應該是2.2億元比較公允。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環團27日舉辦記者會,要求台東縣府拆除美麗灣。記者吳姿賢/攝影
曹羅羿指出,即使用109年基準計算美麗灣建築成本,也只有4.5億元左右,且鋼筋混凝土折舊10年以上可能再降低,難以估算6.29億元從何而來。
曹羅羿說,台東縣府花6.29億元是「買貴了」,用高昂價格買東西想必會希望攤平成本,但如果未來使用費或租金高昂,「誰會願意去租?再利用時如何收費?」若沒人去又變成蚊子館,台灣已經有太多公共建設活化例子,但後果都不佳,「與其重複相同的惡夢,不如趕緊拆掉」。
他也強調,無論是2.2億元或6.29億元,不合法、不合用的房子就是沒意義,內政部過去認定美麗灣為實質違建,目前建照、使用是否有效仍有爭議,並非台東縣府說了算。
環團呼籲美麗灣應拆除,曹羅羿估算成本,若以一般拆除方式約為3600多萬元,即使考量拆除過程當中的環境維護工程,費用追加也是約略千百萬元,但若持續經營利用,因建物折舊及改變用途,營運裝修費用以每坪3至7萬元估算,可能高達1.5至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