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宏業、王聖藜/台北報導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被控借五億元高利貸作為資金入主遠航,再以20餘家「一人公司」挪移營收,面臨破產危機時請託合庫前董事長廖燦昌施壓,用沒價值「爛尾樓」借貸,掏空遠航35億9千萬元,北檢昨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詐欺、侵占等罪嫌起訴張、廖等十人並求處重刑。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四月更換八名公股行庫高層,有三人在起訴之列,包括現任第一金董座廖燦昌、現任合庫銀總經理陳世卿、土銀董事長黃伯川;三人當年分別擔任合庫董事長、授信管理部協理、副總經理,被控利用職權向合庫基層施壓,違法放貸張綱維,讓張債留遠航。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涉掏空遠航近卅六億元被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另外被起訴者還包括遠航副董鄭晴文、財務處協理陳建州及時任合庫台北分行協理林文理、總行授信管理部經辦人呂明昇、台北分行授信部經辦人孫玉美、台北分行存款簿經辦人劉佩璇。
全案昨天移審法院,張綱維再遭羈押,但不禁見。檢、辯在羈押庭中激烈交鋒,法院認為張犯罪所得卅億元以上,較一般人有更高逃亡可能性,且有滯外不歸資力,過去被限制住居卻遷住他處,直到檢察官訊問才陳報新址,又將名畫搬到親友住處,有隱匿資產、行蹤事實,裁定羈押。
檢方起訴指出,張綱維原本獨資經營樺福集團,旗下20多間公司資金以「大水庫」模式由張調度;張2009年投資淡水小坪頂八卦山建案出現資金短缺,四處借款周轉。此時,遠航因財務危機重整,張美化財報,虛增遠航營業額,讓法院相信有足夠資金可挹注遠航。
張綱維明知旗下集團已舉債度日,以百分之30年利率向高利貸借款五億元,讓民航局於2011年同意恢復營運。
2014年有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遠航財產強制執行,張指示遠航副董鄭晴文、財務處協理陳建周將遠航資金轉匯樺壹公司,侵占遠航13億6千萬元資金。
2016年,債權銀行認為曝險部位過高,表明將停止授信,遠航面臨破產危機,張綱維找上廖燦昌協助,讓遠航用賣不掉爛尾樓擔保,放貸22億5千萬元;張取得資金解決個人財務危機,卻債留遠航,合庫則面臨擔保品不足、求償無門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