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燕華/花蓮報導
花蓮玉里鎮長良林道旁山坡地遭大規模開墾種植生薑,監察院通過糾正花蓮縣政府,要求縣府懲處技師並依調查報告意見依法處理。縣府表示,虛心接受,會積極改正並持續追蹤回報。
縣府農業處水土保持科長邱奕承表示,經過查證,該處屬於農牧用地,可種植農作物,並非超限利用。但完工檢查時發現,因為水保義務人與施作人沒有充分溝通,造成超挖到鄰地,確實違規,已依相關規定裁罰。
他表示,感謝監察院對縣府行政程序的指正,縣府虛心接受,後續植生覆蓋等部分,會積極改正及持續追蹤回報。監察院要求懲處該案的水保技師,也會積極辦理。
邱奕承表示,農業處設有水保服務中心,由專業技師團隊免費提供諮詢服務,花蓮好山好水,為避免山坡地濫墾,及農地合法申請水保,歡迎申請人多利用水保技師團隊專業做詢問,避免相關的違規事件。
全案為長良林道旁永良段893號地號遭環保團體及民眾質疑不當開發,監察委員紀惠容、趙永清4月申請自動調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本月4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花蓮縣政府,要求就所提意見依法處理,並查明技師疏失作處分。
調查發現,縣府審核該案整坡作業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時,申報書「挖、填方總和」欄位均空白未填列,也沒有依規定檢附土地位置圖、水保平面設施圖;申請人提出水保開工報告及完工申報時,書件內容也有誤載申請人、文號及面積等情事,縣府卻都予以核備,監察委員認為縣府違反規定,未依法辦理。
調查報告還指出,花蓮縣府發現整坡作業超挖到鄰地,予以裁罰並限期改善,5月22日會同水保技師到現場檢查,認為已符合符合指定植生覆蓋率達90%以上之限期改正事項,且有技師簽證。
但是,監察院6月16日現地履勘,發現申請人以插樹枝矇混植生綠化,再佐以農村水保署提供的6月2日空拍影片,土地植生覆蓋率未達80%,認為縣府檢查是虛應故事,輕易遭到矇騙,也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