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草案,明訂租賃車計費方式,要採取日租或時租模式,朝野立委表示,針對民眾反映的意見,必須再討論,跟社會對話,取得共識。國民黨立委說,希望政府不要為選舉,草率推出這樣的政策,要體察民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委陳雪生表示,由於Uber與租賃業合作後,只繳了100多萬,先前行政罰鍰1億都罰不到,應該繳完大家再來談,這不僅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要如何與計程車取得平衡點,須要再討論,也要持平看待,但至少在管理部分,要給消費者交代。
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網友建議訂立網約車平台專法保護Uber等租賃業與代僱駕駛就業權利。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表示,交通部政策是否實行,必須看民眾反應再來討論,前提是,對業者要有合法管理,保障民眾權益,也要顧慮到民眾搭乘的意願跟方便,還有其他業者的生計等,政府不要為選舉, 草率推出政策,要體察民心。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說,不僅民眾,業者對於出租一小時計費方式,也有很大的意見,要順從民意深度討論。政府面對政策的形成過程,應該加強與民眾對話,不管是對業者還是民眾,都要接地氣才能拚政策,讓人民有感,才是最好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