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新北市住家用房屋免稅現值提高為11萬元,適用於2019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初估約兩萬戶受惠。
稅捐稽徵處表示,新北市原依財政部2017年3月修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之參考原則,調整住家房屋免稅現值為「10萬4千元」。新北市2017年4月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再次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並自2017年7月1日(2018年期)起實施。
新北市住家用房屋免稅現值提高為11萬元,適用於2019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初估約兩萬戶受惠。 本報系資料庫
該處表示,以2018年期重行評定前、後房屋現值變動情形,重行計算新北市免徵房屋稅之住家房屋現值為「11萬元」,並適用於2019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全市約有兩萬戶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