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祁容玉╱即時報導
新北市坪林、烏來及部分石碇、雙溪、新店等地區,1982年因大台北水源特定區成立被劃為保護區,房屋禁止增建、改建,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日前三讀通過,對保護區老屋增改建有條件鬆綁,但法令還需中央核備,居民期待又怕受傷害,擔心最後「還是一場空」。
「早期房子不到15坪,30年過去怎麼夠住?」烏來楊姓居民說,早期烏來建照不用15坪就可申請,劃入保安保護區後房屋不能擴建,但家裡人口增加擠不下,臨時搭建鐵皮棚架應急,又擔心哪天會被拆。
新北市坪林、烏來、及部分石碇、雙溪、新店因翡翠水庫被劃為保安保護區,房屋禁止增、改建,石碇格頭里有些居民只能用輕鋼架和木板勉強隔出二樓空間。記者祁容玉/攝影
石碇區格頭、永安兩里也是保護區,記者前往永安里山區,里內很多都是早期蓋的平房,即使屋前屋後還有空地,距離水庫有段距離,但因不能增改建,只能重貼磁磚、換鐵皮屋頂「拉皮」,有的閣樓勉強用輕鋼架跟木板隔出2樓,增加房間。
格頭里長陳秀蓉說,當地房屋老舊破損也不能徹底改善,居民的小孩長大、結婚,逢年過節家族團聚,想過夜只能擠在一起睡,更別說有的年輕人想舉家回鄉,老家卻沒空間居住。
永安里長高炳煌則說,照規定當地居民整修房屋若規模過半,要提交水土保持計畫,得請專業技師簽證,費用動輒卅、四十萬元,「簽證費用都快比整修費用高」。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永福說,大台北水源保護區的限制有其必要,但有時執行太過,此次自治條例三讀通過,希望能讓集水區居民跟其他新北市民一樣,有改建房屋的基本權利。
然而石碇區公所卻對法令能否過關態度保留,官員私下透露,水源局並不樂見老屋改建鬆綁,自治條例還需送內政部轉行政院核備,一旦遭認定與國土計畫法等中央法規抵觸,「說不定還是一場空」。
水源局副局長劉秀鳳強調,水源局的立場就是一定要做好水土保持和汙水處理,在這兩項前提下,只要中央核定通過新北市的自治條例,水源局都會配合,解決當地居住問題。
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副局長李延財說,翡翠水庫是攸關五百萬人的重要水資源體,不希望有任何影響水質的行為。
新北市城鄉局綜合規畫科長李擇仁表示,自治條例對保護區老屋改建仍有諸多限制,包括建物不得超過3層樓且簷高不超過10.5公尺,總樓地板面積不超過495平方公尺、約100坪,建蔽率40%以下,建築需距水體8公尺以上,並具備汙水處理設備。申請者必須是各區都市計畫發布前設籍者,或設籍者的繼承人,且1個人一生只能申請改建1次,若現在才想搶進買老屋改做他用,無改建資格。
新北市坪林、烏來、及部分石碇、雙溪、新店因翡翠水庫被劃為保安保護區,房屋禁止增、改建,石碇格頭里內老屋只能在鐵皮外糊水泥貼磁磚當「拉皮」。記者祁容玉/攝影
新北市坪林、烏來、及部分石碇、雙溪、新店因翡翠水庫被劃為保安保護區,房屋禁止增、改建,石碇格頭里不少老屋周邊有空間,卻不能配合家庭人口增加增建。記者祁容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