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第149次自強號列車在22日晚間9時許,行經新烏日至成功站間的登寺巷三甲平交道時,與一輛轎車發生碰撞,造成一名女駕駛受傷送醫,也造成班次延誤,台鐵今出面致歉,承認是遮斷器、警報器的電纜老化釀禍,今天下午台鐵提出換票方案。
台鐵表示,22日晚間新烏日至成功站間登寺巷三甲平交道事故,因歸責台鐵局,當天旅客因列車延誤,依據「晚點賠償要點」辦理退、換票作業如下:
台鐵電務處長葉世銀今天上午在台鐵台中站說明案發原因。記者陳宏睿/攝影
(一)對號列車晚點超過45分鐘,旅客可於1年之內至各站辦理全額退費。
(二)持用非對號列車車票旅客致抵達目的地時間較同一乘車區間列車運轉時分,運送遲延達 45分鐘以上者,免費搭乘同區間同等級車種列車一次。
(三)持用電子票證旅客運送遲延45分鐘以上當次乘車免扣款;定期票延長使用期限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