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祖清/花蓮報導
爲減輕家長負擔,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配合內政部推動「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已開始接受申請,凡符合條件的民眾,請把握機會。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指出,凡家庭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家長雙就業或單親有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補助每名幼兒每月2000~3000元。另外,有3位以上子女之家庭,申請人不受就業及所得限制。
若是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家有未滿2歲的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的家庭,補助每名幼兒每月3000~5000元。不過,只有交給社區保母系統的保母照顧者或者送托合法立案托嬰中心者,才能領取托育費用補助。
社會處表示本補助採申請制,呼籲符合補助規定的家長,即日起可至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申請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應備齊(1)申請表(2)幼兒及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3)與保母或托嬰中心簽訂之托育契約書(4)申請人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5)其他證明文件(例如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無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