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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屋主得注意! 想賣屋成本暴增3倍

#政策 #地上權 #稅賦 #財產交易 #房價 #使用權 #產權 #建商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設定地上權是目前主流的國有土地活化方式,地上權住宅也將是未來在都會區很流行的住居型態,然而,專家指出,諸如地上權、使用權住宅等非一般產權的買方,將來若轉手,不只房屋剩餘價值較低,稅賦計算方式也不同,交易成本甚至可差數倍。

民眾較少注意到地上權住宅的交易稅賦問題,圖為民生社區的地上權建案基地。(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民眾較少注意到地上權住宅的交易稅賦問題,圖為民生社區的地上權建案基地。(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地上權案目前仍以商用市場接受度為高,有使用年限的地上權住宅產品,對一般民眾而言相對陌生,是否能夠打開市場,也將影響開發商投入地上權的意願。地上權、使用權住宅的開發商習慣以「房價僅需市價七成」為賣點吸引購屋族,但買方可能不曉得,購屋時雖可省下一定程度的房價,與一般住宅相較,售屋時負擔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卻是天差地遠。

台灣房屋高資產中心執行長邱太煊分析,「一般房地」、「地上權」、「使用權」負擔稅賦不同,以持有稅來看,一般房地所有權人每年要繳付房屋稅及地價稅;地上權與使用權所有人每年要繳付房屋稅及地租(公告土地現值3~5%)。而差異最大的是財產交易所得稅,其中,出售使用權(例如:京站)屬於權利移轉,獲利直接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出售地上權由於只有房屋移轉,房地比為1:1,因此,財交稅負擔也很沉重。

邱太煊舉例,假設一間北市大安區不動產當初以1000萬元購入,持有數年後以1500萬元售出,依照一般房地、地上權、使用權等持有形式,試算交易課稅金額,差距甚至達到3倍以上,但建商往往不會主動告知消費者,民眾購買前不可不慎。

另外,銀行對地上權、使用權建案的融資態度相對保守,這類產品的房貸不同於一般房貸,類似信用貸款,利率至少比平均高出0.5~0.8%。購買地上權或使用權住宅的屋主,未來若房貸無法支付,遭強制執行時,問題也相當繁複,實務上地上權案遭法拍,通常只剩市價三至四成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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