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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調降租金不變 北市府挨轟

#租售 #台北 #公告地價 #租金

中國時報記者陳燕珩/台北報導

北市今年公告地價較去年平均調降6.12%,依照北市公有房地租用收費基準,應連帶降低業者承租公用房地的使用費。不過,市議員戴錫欽發現,市府有8機關、15件承租案,違法溢收146萬餘元,要求各單位盡快退還溢收金額;對此,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確實應依今年公告地價為基準,釐清後會回溯。

戴錫欽24日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指出,過去公告地價多是每年調漲,但今年卻是調降,依照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收費基準,承租人繳交承租房地使用費,應以當期公告地價為計算基準。

北市今年公告地價較去年平均調降6.12%。圖為信義區房市情境圖。(資料中心)北市今年公告地價較去年平均調降6.12%,圖為台北市 信義區 房市情境圖(大刊頭)

不過,他調閱資料發現,今年發布公告地價後,市府竟有8個機關、15案件未連帶調降房地承租使用費,共違法溢收146萬餘元。其中文化局在台創中心進駐松菸案溢收83萬餘元;信義區公所在信義公民會館C館房地租賃案溢收18萬餘元,產發局在花博天使生活館房地租賃案,溢收15萬餘元。

他還點名,台北捷運公司租用給國光客運房地,租約明文記載,應以當期公告地價調整計收使用費,但北捷今年仍以2016年公告地價計收,多收了業者10萬餘元,他針對該案詢問北捷,對方竟稱要依「簽約時的公告地價」計收,完全不合理,明顯已違反契約。

陳志銘表示,各案件簽約狀況不同,部分是採固定租金,部分是依每年公告地價調整,需回到個別契約來看;但戴錫欽強調,這15案幾乎都是依照浮動地價來調整使用費,他要求各單位盡快檢視合約,若有溢收狀況要即刻調整,並回溯到今年1月1日。

在場包括文化局、民政局、產發局、勞動局、客委會、北捷等代表都允諾,1周內會釐清合約內容,依照合約規範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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