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縣重要街道路口充斥LED廣告看板,強光讓民眾難以入睡,閃爍畫面也影響行車安全。工務局長朱惕之表示,業者如無法補照將動用公權力拆除。

「違規LED廣告看板取締情形到底如何?」縣議員陳治文昨天質詢朱惕之,去年工務局承諾,發函給所有LED業者限期補照,否則不排除強制拆除。朱惕之表示,針對縣內200條重要道路巡查,統計共查報48件,其中已有10件完成補照,13件已拆除,其餘25件已辦理申請補照中。不過,「到現在為止,尚未對任何業者開罰」。
陳治文說,很多民眾反映,這些LED廣告看板都在重要街道或路口設立,LED畫面經常瞬間變換閃爍,夜間更威脅行車安全。
縣議員邱素芬說,業者沒有向縣政府申請許可,就營業收費,任令民眾因光害無法入眠。她懷疑各鄉鎮市公所沒有申請就競相設置LED看板,作為政令宣導之用,千萬不要讓民眾有「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錯覺,如果連公部門都不用申請就可設立,如何規勸業者守法。
呂林小鳳、黃傅淑香、林俐玲、劉茂群、陳美梅等多名議員,也抨擊縣政府沒有依照廣告物自治條例展現公權力,LED廣告看板只要未經申請許可,就要限期拆除,否則就要連續開罰或強制拆除。尤其,有很多民眾將自家牆面出租,以增加收入,但受害的卻是周圍住戶及來往的汽機車駕駛人。
朱惕之說,鄉鎮市公所設置LED看板,縣政府不會去分政府或民間,審查標準完全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