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院長陳沖投書本報,主張房屋稅「不可增只能廢」,有人質疑他為何當年在任時不廢房屋稅,陳沖昨晚回應說,當時的房屋稅稅率和稅基「都很謙卑」,實質有效稅率連千分之一都不到(目前自住房屋稅率最低百分之一點二),但這幾年房屋稅「稅基」遭地方政府擴大,「稅率」也被調高,已經一點都不謙卑了。
陳沖說,他主張的是人民應有安身立命的基本人權,且針對每個人「自住」的那一棟房屋稅稅率,不能再任意調高,但他也認同對擁有多棟房屋者,加重課稅。
陳冲強調,錯誤的房屋稅稅基和過高的房屋稅稅率,會傷害到台灣人基本人權,他就認識一名八十多歲長者,已經沒有收入,現在居然要拿退休金來付高額房屋稅,但在國外像澳洲人七十歲以上,就一律免繳房屋稅。
陳沖昨天投書內容,提及房屋稅已「違法違憲」,因為「土地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早就規定,建築改良物為自住房屋時「免予徵稅」。財政部昨天回應,房屋稅課徵應優先適用房屋稅條例,無違法違憲問題,且與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義務)並未牴觸。
但陳沖說,他是質疑房屋稅「稅基、稅率」不合理,但財政部並未對此說明,且房屋稅條例立法時,「土地法已經存在」,立法時卻未考慮「土地法」規定,是當年立法過程過於粗糙,官員和立委也沒有悲天憫人胸懷。
陳沖說,大家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裏,不買賣房屋、不進行交易,就沒有獲利「卻只有折舊」,但還要面臨越來越高的房屋稅率,就一點道理都沒有。
陳沖還說,這幾年房屋稅條例修正,讓地方政府有很大空間,但現行以房屋價值為房屋稅稅基,根本就是錯誤立論,而地方首長還動輒要調高稅率,明年甚至高達十二個縣市要提高房屋稅,但此舉會嚴重影響國民安身立命空間,一點都不謙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