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會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所謂囤房稅2.0,鄉林集團董事長、商總主席賴正鎰22日指出,這項草案影響最大的兩大方面就是非自住的房屋持有人及開發商,更不能當作打擊開發商的手段,政府雖可增45億元稅收,但恐怕會有提高租金及售價,轉嫁給消費者情況。
行政院會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房屋稅由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持有者稅率最高為4.8%,估計影響上百萬戶的房屋持有者的非自住房屋稅,政府也預估稅收可增加超過45億元,粗估每戶平均將增加稅額4300元至5000元。
賴正鎰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屋主最終就是把增加的房屋稅,提高租屋者的租金或加價賣給下一位買家。他指出,建商絕對不同於買家,若要比照持有多戶房的屋主徵收高額的囤房稅,並不合理。
賴正鎰表示,開發商只是負責蓋房子,將新成屋賣出,為公司帶入營收,更背負銷售的業績成效,都有進帳壓力,怎可能會去囤房,而且賣出房子就有繳交營業事業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賣得慢的新成屋卻還要被課囤房稅。
儘管財政部有考慮給予開發商兩年寬限期,之後逐年加重房屋稅率,來逼建商降價求售,但賴正鎰認為,開發商蓋好的成屋,有可能隨時受到景氣或政府祭出的種種打房政策,而影響市場銷售進度,建議應該排除開發商的新建案,只要是新建的待售房,不管賣幾年,應該都不能再加課稅金,讓房市回歸市場機制,自行決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