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翁聖惠/整理報導
網路平台日趨發達,租屋平台也紛紛崛起,除了固定在租屋網站上曝光出租物件以外,有些屋主也會拜託親朋好友幫忙轉發,不過根據媒體報導,如果在臉書上轉PO租屋或買賣房屋的資訊,幫忙朋友推薦的話,其實已經犯法了!一旦被檢舉,還會被罰30萬元,被批根本就是在找市民們麻煩。
租屋平台百百款,但如果是幫忙分享租屋訊息的話,就可能觸犯法令。(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想要把好屋分享給親朋好友,或是在網路平台公開曝光,其實在不知不覺中就已經違法了?三立新聞報導,有民眾在臉書發文上詳細敘述租屋訊息,希望朋友們可以幫忙分享、轉貼,結果卻被檢舉,因為不是房仲要繳罰金!而根據內政部的「不動產管理條例」規定,如果幫忙分享訊息,並寫明可以直接跟中間人聯絡、跳過屋主的話就違法,最高甚至可以罰到30萬元。
類似的事件層出不窮,而光是100年到104年之間,新北市裁罰的罰金就高達980萬元,原本是用來保障房仲業的法令,卻讓一般民眾受罰,有立委則向三立新聞表示,會請行政部門再來研擬。
不過若是透過房仲租的話,要怎麼樣才能避免糾紛呢?租屋二三事提到,想租屋的民眾可以注意房仲是否為合法的仲介業者、服務費的收取是否合理來判斷,也有加盟店跟直營店的差別;建議民眾在租屋時,應該請仲介提供屋主「委託書」或「授權書」、房屋權狀影本、屋主身分證影本等文件,也須有經紀人幫忙簽章,租賃雙方的權益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