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是台灣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石虎最重要棲地,縣務會議昨天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納入公共工程委員會生態檢核機制,要求石虎棲地公共工程一定規模以上,規畫初期及施工階段都應向石虎專家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保護石虎生態。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陳美汀說,草案雖非完美,但總是跨出第一步。縣府擬草案時,有徵詢相關團體提出石虎保育及生態意見,希望在工程規畫前及施工階段都多一點規範,避免生態衝突,減少爭議。
苗栗縣是石虎最重要棲地,縣政府縣務會議昨天通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苗栗縣卓蘭鎮大安溪溼地公園工程案引發石虎保育爭議,縣府去年5月第一次將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送縣議會審查,部分議員擔心與推動地方建設有衝突退回。縣府修改部分條文內容後昨在縣務會議無異議通過,草案將送縣議會審查。
農業處指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縣府應設石虎保育推動小組,公共工程開發面積逾1公頃,或新闢、拓寬道路1公里以上,且位在石虎利用棲地,須採工程會生態檢核機制,新增施工階段也應向石虎專家諮詢。
石虎利用棲地,是指政府機關委託學校研究調查已知石虎利用地區,縣府得於網站公開。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係熟悉石虎生態習性或學術研究有專長,由縣府納入人才庫並公告。縣府得補助石虎利用棲地在地社區,成立石虎保護巡守隊,並得對友善耕作者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