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宇哲、孟祥傑/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工處計畫拆除三重同安公園鐵皮違建並改闢公園,遭違建居民抗議,認為已向國有財產署支付租金,為何還面臨拆遷命運?對此,區公所表示,國有財產署可在依法變更土地使用方式時終止契約,並未違法;新工處指出,目前正持續與住戶協商,絕非惡意趕走住戶。
三重文化南路同安公園一塊約783坪的機關用地,目前共有38戶鐵皮違建,由於地主國產署現無機關用地需求,新北市府遂向國產署申請移撥後,於前年8月將地目變更為35號公園用地,並根據區公所建議闢建公園,目前正由工務局規畫拆遷違建與綠美化相關工程,但此舉卻引來當地違建住戶強烈不滿。
住戶代表莊先生指出,國產署2014年向住戶追討5年的土地使用費並簽下土地租賃契約,如今合約期限未到,居民卻突然被通知半年內要拆遷,讓人措手不及,才會掛布條要求市府正視住戶的居住權。「要租還是要徵,政府態度未免太反覆!」
住戶秦先生也說,絕大多數住戶都是經濟弱勢,不少人為了繳交國有財產署追討的土地使用費和租金而貸款,以為就此可以取得合法居住權,沒想到事隔2年,政府卻又改口表示不租,讓人難以接受。三重區公所工務課長羅澤憲表示,在租賃契約中,已明列若涉及公共事業而依法變更土地使用方式時,國有財產署可隨時終止契約,現正查估住戶建物價值,核發拆遷救濟金。
工務局新工處長詹榮鋒指出,因國產署有意在租約到期後不再續租,並將公園用地移交給三重區公所管理,區公所才擬訂計畫並與住戶協商拆遷計畫,由工務局補助拆遷補償費,並非惡意趕走住戶,將再與住戶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