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雅娟/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2020年5月間深夜,疑似因壓力大想找管道發洩,竟站在公寓樓梯間脫褲掏出生殖器自慰,遭鄰居撞見驚恐報案。士林地方法院依照公然猥褻罪,處罰金3千元,可易服勞役3日。
陳男坦承,壓力大想宣洩壓力,知道公寓1樓大門沒關,住戶們和不特定人士都可以進出公寓樓梯間,且當時確有在樓梯間用手撫弄生殖器,但沒有要供人觀覽意圖。
士林地方法院。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男先在3樓至4樓的樓梯間,用手機拍攝外露的生殖器,又穿上褲子到4樓至5樓間,以身體面向5樓樓梯,脫褲自慰約7秒,刻意朝著住戶而非面壁躲在角落遮掩,認定涉犯公然猥褻罪。
法官審酌,陳男在不特定多數人可見聞的公寓樓梯間,公然裸露下體猥褻,雖否認犯行,但無其他刑案紀錄,素行尚佳,依公然猥褻罪,處罰金3千元,可易服勞役3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