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行政院於2026年7月16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與《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本次修法兩大核心為「確立危老重建常態化」與「擴大自主都更量能」。政府透過增訂捐贈社會住宅可額外獲得最高15%基準容積獎勵,並優先保障新婚2年內與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有效緩解500萬戶老舊建物安全威脅,並落實國家人口對策新戰略。
2026年都更與危老條例修法有哪些重點?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針對本次行政院通過的修法草案,核心修法機制可歸納為四大變革亮點:
●危老重建常態化:正式刪除危老重建計畫申請的施行期限,免除過去時程獎勵逐年遞減、到期的限制,讓自主改建可作長遠規劃。
●捐社宅加碼容獎:增訂捐贈社會住宅或其他社福設施之獎勵,給予最高基準容積15%之獎勵,且該社宅優先供「新婚 2 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入住。
●自主都更新增「全案管理機制」:為解決所有權人與建商利益分配的互信痛點,修法引入專業機構統籌辦理,機構僅收取服務費、不參與房地分配,權利100% 回歸所有權人。
●國家信用保證機制:針對缺乏初期資金的自主更新案件,政府首度建立自主都更融資信用保證機制,大幅降低所有權人融資擔保的門檻。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強調,之前內政部統計數據指出,國內屋齡超過30年的老舊住宅,已突破500 萬戶。面對如此龐大的防災改建需求,本次修法是在「總量控管、區位適宜、公設負荷可容許」的三大前提下審慎推動,確保個別案件兼顧都市品質與公共利益。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副理董家菱表示,從這次的修法可以看出,若是首購與婚育族群,可多留意地方政府與危老案媒合的招租公告,因為修法中說到增訂捐贈社會住宅或其他社福設施之獎勵,給予最高基準容積15%之獎勵,因此此類住宅不僅法規保障優先權,對於居住負擔有一定的降低。
至於手中有屋齡30年以上老屋的屋主,董家菱認為,記得利用即將常態化的危老條例,主動接洽合規的「全案管理機構」進行重建評估,不僅免除時限壓力,還能最大化保留自身的更新權益與房地價值。
針對總量與公設負荷審查部份,董家菱強調,既然修法條文強調,不妨優先選擇鄰近捷運站、公園、學校且產權相對單純的中小型老透天或公寓,改建過關率與容獎獲取率,可望顯著提高。
內政部表示,這兩項草案後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目前也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並請相關部會共同支持,盼修法儘速完成,打造更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和減輕青年家庭育兒的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