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羅力元/整理報導
為打擊非法日租套房,交通部決定,只要未取得旅館營業登記的業者,在廣播、電視、網路平台刊登廣告,被抓到1次就罰3萬元,若持續刊登則連續罰款,最高罰金可到30萬元。
交通部為打擊非法日租套房,選擇從廣告著手。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交通部預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草案」,最快今年 7 月起,未取得旅館營業登記證並在廣播、電視、網路平台刊登廣告,將處新台幣 3 萬元罰金,若持續刊登則連續罰款,最高可處新台幣 30 萬元,新制最快於 7 月上路。
據《自由時報》報導,交通部觀光局指出,日租套房多隱藏在公寓大樓及住商合辦大樓,透過Airbnb、Agoda等網路平台招攬客人,造成稽查過程中房屋使用人或所有權人經常以「擅闖民宅」為由拒絕配合,發生「有法罰不到」的窘況,因此決定增加裁罰標準。
據交通部觀光局最新統計,目前全台共有3775家旅館,提供16萬4754個房間,其中違法業者估計高達570家,供應1萬3122個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