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浩然、何祥裕、林文義、張心慈、李彥民/製作
停車時是民宅 一回來變車庫
都會區的車位一位難求,台北市通化街有市民把車停在巷弄住宅的「玻璃牆」前,6天後要取車時驚見愛車不見了,牆也變成車庫鐵捲門,看到地上粉筆字,才知道車子被警方拖吊,他不服氣要求警方主持公道,一番周折才確認鐵捲門後方原來不是車庫,罰單才撤銷,保住了荷包。
社區停車位難求,北市有人好不容易找不會影響進出的住宅牆邊停放愛車,數日後取車卻發現愛車遭拖吊,牆面則拉下鐵捲門變車庫門。 圖/警方提供
這位車主說,7月29日他在巷弄找停車位時,好不容易找到沒有紅線、也沒擋住住戶出入口的路邊停車空間,沒想到8月3日取車時,車子不翼而飛,原來的一堵玻璃牆竟變成了車庫鐵捲門,低頭一看,才知愛車被警方拖吊,警方開單罰他900元,他到保管場取車,罰鍰、保管及拖吊費用共計要繳2100元。
不服氣申訴 警方還他「清白」
他不服氣向市府申訴,市府回覆他「員警抵達現場目視,有自小客車停放車庫前影響車輛進出,依規定舉發、報請拖吊,屬實無誤」,他再度申訴質疑強調「我停車時,這裡的確是一面玻璃牆」,他並提出「假車庫」的照片,警方8月16日再次派員調查後確定,原來鐵捲門內確有一面玻璃牆、窗,申訴人停車處並非供車輛進出的通道,於是撤銷這名市民的罰鍰,並退還拖吊保管費。
真假車庫考倒警察:(拖曳看對照圖記者翁浩然/攝影)
屋主:買來就長這樣 不是他檢舉的
玻璃牆屋主也有話要說,指房子剛買不久,購屋時就有玻璃窗、牆及已拉起但故障的鐵捲門,後來修繕玻璃牆,才發現鐵捲門上有寫「車庫」兩字,屋前也常供鄰居臨停,自家貨車有需要才會停,反而社區鄰居不滿有人一停就是五、六天,甚至連招呼都沒打,車上也不留電話。
誤停多是外地人 警方查核有困難
停車是小事,但卻是不少民眾居家及開車族一大困擾,像這種「假車庫」的糾紛層出不窮,有時連警方也會被騙了,看到鐵捲門上寫了「車庫」就誤判開罰並拖吊車輛。警方說,針對民眾在不是車庫的鐵捲門上寫「車庫」一事,交通或建築法規並沒有規定不能這樣,未來警方開單拖吊前會加強查核,確認是否真為人車通道。
市府建管處指出,「假車庫」在社區巷弄很普遍,一來與車位不足有關,二來屋主想避免其他車輛占去住所前停車空間;一般來說,會「誤停」的常是外地人較多,但因建築法規沒規定非車庫不能寫「車庫」,市府也不會要求住戶塗銷。
社區巷弄車位不足,造成「假車庫」現象普遍。 聯合
假車庫小心 恐被認定違建拆除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取締「車庫前請勿停車」的案件通常都是檢舉路霸案件,屋主為避免有車擋住出入口,在門外占用公共道路空間設置路障、立牌等告示,明顯違法;至於非車庫卻書寫「車庫」並無法規可管,警員取締時也不容易立即查證鐵捲門後的車庫是否為合法停車位。
建管處違建查報隊說,「假車庫」或許無法可管,但建築物修改設計、申請合法停車格等都必須請建築師評估、規畫並送建管處審核,否則擅自將庭院加蓋成室內空間、改成停車位、增蓋圍牆出入口等都可能涉及違建,而公寓式建築地主通常不只一人,一樓改建也需經過其他地主同意。
依照「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查報隊會視情況嚴重性,決定處理的急迫性,若情節重大者將列入「查報拆除」,狀況輕微則先拍照存證列管,暫時不會處分。
都會區的車位一位難求,台北市通化街有市民把車停在巷弄住宅的「玻璃牆」前,6天後要取車時驚見愛車不見了,牆也變成車庫鐵捲門,看到地上粉筆字,才知道車子被警方拖吊,他不服氣要求警方主持公道,一番周折才確認鐵捲門後方原來不是車庫,罰單才撤銷,保住了荷包。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屋主為避免有車擋住出入口,設置路障、立牌等是違法行為。 記者江良誠/攝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