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文君/高雄報導
為照顧偏僻遠市民的健康,高雄市興建杉林區衛生所,杉林區衛生所是縣市合併後第一個落成啟用的衛生所,其不僅代表縣市合併無縫接軌的興建工程,新建大樓於24上午舉辦落成啟用典禮,並由副市長李永得親臨會場主持剪彩及揭幕儀式。
原杉林區衛生所設立於民國39年9月;民國46年間所址遷至上平里山仙路24巷37號,民國70年間由行政院衛生署撥款重建,建物使用至近逾30年,屋齡已逾三十餘載。期間歷經八八風災的摧殘、新設大愛村人口移入及老年人口逐上升等多重因素,使原舊屋舍的醫療設備及空間,早已不敷當地居民對於醫療及預防保健的需求。
因此,市府於民國99年自籌經費動工興建新所,終於6月順利竣工,新建大樓共有4層樓,設址於高雄市杉林區山仙路93巷2號,總樓地板面積有310坪,相較於原衛生所,空間更為寬敞,室內光線明亮、動線順暢,且更位居市中心,鄰近圖書館及派出所,方便市民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