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國內新冠病毒確診數及被匡列居家隔離人數急劇攀升,疫苗打氣也提升,勞動部昨(18)日表示,勞工請防疫隔離假、疫苗接種假,雇主可不給薪。勞動部建議,勞工若確診或打疫苗可請病假、領半薪。
因應這波疫情,疫情指揮中心推動居家隔離及居家照護。勞動部表示,若勞工遭居家隔離,可請防疫隔離假,雇主必須給假但可不給薪。若勞工在居隔期間確診,進入居家照護階段,自確診日起可改請病假領半薪,或是請特休假領全薪。
目前規定居家隔離為十天,因這波疫情多為輕症,勞工隔離與治療都會在家完成,因此請假會因情況而有不同處理。
舉例來說,A勞工遭要求居家隔離,可請防疫隔離假,雇主可不給薪;A勞工隔離期間的工作日可請領每日千元的防疫補償。假設A勞工於隔離第四天確診,即進入居家照護階段,自當天起可改請病假、領半薪,或者改請特休假、領全薪。
疫苗打氣升溫,勞工接種疫苗當天到隔天的24時均可請「疫苗接種假」,請假者須出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勞動部表示,請疫苗接種假,雇主是不支薪,勞工可改請病假打疫苗,可領半薪。
此外,教育部日前公布的最新停課標準,事實上目前已有多學校因疫情停課。勞動部表示,12歲以下學童、身心障礙學生符合中央或縣市的停課標準而停課,家長皆可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須給假但可不給薪。
勞動部強調,勞工請防疫隔離假、疫苗接種假、防疫照顧假,雇主必須給假,而且不能視為曠職,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能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以不利之處分。違者將處5萬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