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金足、陳世宗/台中報導
天馬牧場被指涉違法經營及占用國有土地!農業局表示飼養俗稱「草泥馬」的羊駝,是合法引進非保育類動物。對違法經營,市長胡志強要求不能只繳罰金就沒事。農場強調賣羊駝不違法,現已在覓地遷場;國有財產局不滿業者二手承租,控告竊占國土,兩造各說各話。
蔡精強說,天馬牧場曾遭檢舉虐待動物,被農業局依《動物保護法》罰鍰一萬五千元,違規使用農牧用地,兩度向地政局舉報,各依《區域計畫法》處六萬元罰鍰。
拖五年未合法,還續做牧場生意,胡志強質問有無放任未處理、未做而失責的地方?除罰鍰外,能否禁止營業?對違法經營業者,不能只讓其繳罰金就沒事,連八大行業都被斷水斷電,要研究其他嚇阻方法。天馬牧場總幹事陳忠杰指出,草泥馬不是保育動物買賣合法,九十六年向國有財產局租用地,遇到縣市合併,原中縣拖延到九十八年,但新法令卻要求必須農地農用,不能有任何設施。
陳忠杰說,九十八年台中市升格後受理申請,變成無法通過,正和國有財產局訴訟中,一度要和國有財產局合作開發;該局提出一億五百元保證金,農場負荷不起作罷,現正尋覓新的土地遷移場區。
國有財產局強調,牧場是向原承租者租地,不僅未作耕地,也非法營業,控告竊占國土,要求拆遷,業者以園區有動物活口拖延,現在對簿公堂要求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