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縉明/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表示,電費上漲後,對於租屋族負擔可能加重,一戶隔成多間雅房出租,對租屋族無疑是雪上加霜。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確實存在不公平問題,最好作法是每戶有獨立電表,但租屋樣態太多元,會再努力看看如何改善。
經濟部決定4月1日起,平均電價調漲11%。莊瑞雄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對於一戶隔成多間出租的雅房而言,因為沒有獨立電表,租客電費勢必上漲,內政部如何因應。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聯合報資料照片
花敬群表示,這是頭痛問題,當時定型化契約內電費規定背景跟現在不一樣,那時候有些房東每度收超過台電電費上限,定下去後,大多數房東遵循標準,非夏月不會收夏月電費,目前不清楚租屋族使用1000度以上電情形,站在內政部的立場,應該要走獨立電表方式較好。
莊瑞雄說,內政部對於租屋族收取電費方式,可用訂定天花板或是台電每期帳單加註每度平均電價,訂定不合理收費樣態,落實租屋族用多少電繳多少電費才合理。
花敬群指出,立委建議每度電平均電費,是增加判斷基礎方法,各方案研議後努力看看,改善租屋族電價收費不公平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