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麒偉、楊正海/連線報導
針對違停嚴重的無站式租賃自行車oBike,新北巿長朱立倫今天重申必須嚴格執法,符合大眾權益。北市交通局則說,已要求業者分散投放車輛,並與業者建立溝通平台,若有占用格位或違停情形,於1小時內要派員移置。
違停嚴重的無站式租賃自行車oBike,新北巿長朱立倫今天重申必須嚴格執法。(圖/台北市議員陳炳甫)
新北市交通局昨天再新增6區禁止停放oBike,朱立倫表示,只要是分享型或者是低碳型的大眾運輸工具,基本上都歡迎,但是必須在法律規範之內。目前oBike占用公用的機車停車格,或使用公共資源來營利,民眾無法接受。
朱說,希望oBike業者能夠守法,未來業者必須提出相關的措施,使用到停車場域如何不影響到現有機車使用人,或其他自行車使用人的權益。
傳聞業者要提出訴願,若超過3個月,交通局是否會拍賣他們保管的車輛?朱立倫說,市府單位依法執行,必須是嚴格的執法,因為必須符合大眾的權益,不是單為業者權益。市府這樣的作法也獲得交通部的支持,也可提供經驗給各縣市作參考。
對於外界批評,綠色運輸政府要鼓勵,不是強硬管制,連腳踏車都不准停放。朱表示,新北市公共自行車在短短三年內已超過1萬輛以上,全台最多,且在前半小時租用免費,市府非常鼓勵,但是必須在合法範圍內。
共享單車oBike席捲全台,台北市議員陳炳甫說,不只停機車格,他接獲民眾投訴,北市忠烈祠等知名景點的市有自行車停車架遭oBike占用,侵害單車族權益。若北市8000輛oBike停在3萬6778個市有自行車停車架上,民眾使用的市有自行車架數會減少22%。
他認為,未來市府與oBike業者談判前,應重新考量市有自行車停車架需求數,或設置oBike自行車停放專區,應將現正研擬的「共享單車規範自治條例」加入「使用市有地必須給付租金」,比照使用者付費精神與參考新北市oBike禁止停放政策,公告台北市oBike部份禁停區域並加強拖吊。
北市交通局表示,自行車租賃業並非特許行業,不需要向交通部、地方政府申請核准登記,只要有「商業登記」就能投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1條規定,oBike比照一般自行車,停放於自行車架、自行車停放區,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可停放於機慢車停車區或機車停車格。
柯P:放停車格不罰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受訪時,再度重申北市府的處理立場,強調如果oBike停在自行車格,或是機慢車停車格,還是可以放,目前沒有處罰,不過若是提放在公告禁停區,就會拖吊。
他說,科技走在法律前面,共享經濟是世界潮流,確實擋不住,應該是要管理而不是禁止,包括Uber、Airbnb也是如此。北市府要的是管理,會盡速擬定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