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隨著租賃市場愈來愈成熟,例如房客有租金補貼,房東就會自動被列為「公益出租人」享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的免稅優惠、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地價稅則由地方政府評估狀況,決定是否配合《住宅法》第16條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許多有房族,可能房子不自住,反而選擇出租。
一名屆齡退休公務員就分享,觀察到周邊蠻多未婚未育的熟齡族,開始選擇與好友一起住,當起「室友」互相照料,生活有個伴,但卻不會有家人的羈絆,相對自由。

這名公務員說,其中一個案例是自己有房子,但因為沒有結婚,詢問她的好友要不要搬來一起住,她的好友也是單身未婚,於是選擇把自己的房子租掉,搬去跟好友一起住,且象徵性繳納了低於市場行情的租金。
這名公務員提到,另一個案例是,繼承了房屋,因為也不打算結婚,因此也是邀請他的單身好友,一起住,目前也打算效法「房子出租,與朋友合住」方法,在租金連年上漲到的趨勢下,等於是變相「以房養老」。
事實上,除了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就能享受「公益出租人」賦稅優惠之外。房東若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每屋每月可享最高1萬5000元的租金免稅額,超過部分還能再扣除60%必要費用;社宅包租代管還額外提供公證費、保險費及修繕費補助。
不婚、少子化趨勢之下,許多人可能繼承或獲贈不動產後,把房子出租,自己可能租個小宅,或是如上述案例般,房子不自住,選擇與朋友合住,再將自有房子出租,獲得穩定現金流。
根據內政部數據,115年第一季六都中,共有台北市、新北市及台南市的住宅移轉呈現「繼承、贈與多於買賣」的現象。其中,台北市繼承與贈與合計占58.44%,比買賣占比38.06%高出20.38個百分點,差距最大。
台南市繼承與贈與合計51.64%,也高於買賣41.68%;新北市則以48.85%略高於買賣的47.68%。也因房市買氣低迷,住宅移轉比例持續被稀釋,也使得出贈與繼承的比例愈加被凸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