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芃/台北報導
北市法務局和停管處20日公布民營停車場稽查結果,發現有19家未取得停車場登記證,有業者因此已挨罰12萬元。另外,停車費用的消費爭議也不少,有人停車8分鐘卻被收了1個小時的錢,但業者已表明以「小時」計費,民眾也只能自認倒楣。
北市法務局和停管處20日公布民營停車場稽查結果,發現有19家未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好房資料中心)
停管處今年1月至3月中查核156家民營停車場,發現19家是無證營業,分別開罰3000至1萬5000元。停管處副處長謝銘鴻表示,位於光明路的「義鼎開發有限公司北投停車場」,從去年至今都未申請登記,累積罰鍰高達12萬元。
位於忠孝東路4段77巷、大安路1段75巷口的一處收費停車場,因產權糾紛同樣未辦理登記,已被開罰9次。而南京東路4段53巷內的空地停車場,因為已領有建照,依法不得做停車場,同樣挨罰9次。
謝銘鴻說,無證營業的停車場可能有路幅不合規定、行車動線不良,或停車格位大小不佳、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民眾應選擇有登記證的停車場以維護權益。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今年至3月中為止,停車場消費申訴案達21件,以停車費用問題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