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呂妍庭/嘉縣報導
交通部去年發布實施「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範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位應達一定比例,但民眾反映,充電車位一位難求。嘉義縣政府也遭嘉義縣審計室點名,依目前建置進度,即使到2025年完成建置數量,也未達停車位總數2%,要求縣府檢討。縣府建設處表示,會努力爭取中央經費補助施作充動樁等設施,力求近年內達到中央規範標準。
嘉義縣審計室指出,至去年12月底止,縣內公有及民營停車場,共計91處1萬4738格停車位,公有59處6376格、民營32處8362格,已設電動汽車停車位僅5處37格,其中公有3處12格、民營2處25格,對比中央明訂公有停車場充電車位應達總數2%以上、民營1%以上標準,嘉縣不管是公有或民營,電動車位比例皆明顯偏低。
審計室提到,縣府去年向中央申請補助,分獲交通部核定2718萬元、環境部核定1400萬元,規畫在13處公有停車場設充電設施,結果合併招標前置作業費時2個多月,影響進度,且按縣府規畫,2024及2025年度內建置完成數量仍未達總數2%。
縣府建設處長郭良江說,跟中央申請補助計畫工程已發包,預計明年初會完工,因建置電動車充電樁是中央政策、未來趨勢,縣府會全面盤點公有及民營停車場設置情形,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或自籌財源布建公有停車場充電設施,力求在幾年內達到目標。
針對民營停車場,郭良江表示會積極輔導民營停車場及早設置,甚至列入年度業務考核項目,督促經營業者依規定辦理,並擬在換照時要求業一併提供充電設施相關資料,以供民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