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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簽約找錯人 小資夫妻欲哭無淚

#居家 #地方 #中古 #裝潢 #簽約 #消費糾紛

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綜合報導

房屋裝潢每個人一生中總會遇到那麼幾次,但就是只有那麼「幾次」而已,也導致多數民眾並不懂所謂的「裝潢」是怎麼回事,該找誰?合約該怎麼打?驗屋該怎麼做?遇到狀況該怎辦?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就說,第一步就要做對,否則可能欲哭無淚…

找裝潢第一步如果就做錯,很可能求償無門、欲哭無淚...(圖/好房資料中心)

坐在辦公桌前煩惱的女性上班族。(好房網資料中心)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指出,民眾在申訴裝潢糾紛案件中,常見到民眾在「找裝潢、打合約」第一步就已經做錯,也導致後續求償困難;他說,就曾經有民眾「因為樓上鄰居裝潢得很好」,直接與裝潢師傅對話並簽約,以為自己家裡也可以跟鄰居一樣,裝潢得美輪美奐,就在滿心期待下,開工到一半師傅不見了!

王治宇說,屋主心急的找到「業者」協調,才發現簽約的人只是他旗下「工人之一」,除了「沒有商業登記」,最糟糕的是簽約的名字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人也找不到,最終變成求償無門。

他說,常見因為「裝潢」申訴的民眾,遇到「找錯人簽約」、「業者無商業登記」、「合約過於簡略」等情形,但涉及合約法律保障就相對重要,所以第一步必須要做對。

他建議,首先必須找「有商業登記」的業者,並核對簽約人是否為業者負責人,再來就是採用「定型化契約」;畢竟一般民眾一輩子就裝潢那麼幾次,不管是「建材用料」、「設計圖」等,也無法擁有專業判斷能力。

所以找對業者後最重要的,就是選擇對的「定型化契約」,例如採用內政部版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再根據裝潢內容細節微調,例如增列或微調細項,例如約定裝潢「材質」、「規格」、「工程進度付款成數」等細項。

王治宇強調,找對的人、簽對的合約,才有辦法讓自己獲得保障,否則倘若不幸必須訴諸法律時,除了曠日廢時外,還有可能無法爭取到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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