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綜合報導
各縣市政府首度將八至十五樓的集合住宅納入公安檢查申報對象,即因外開防盜鐵門可能妨礙逃生動線,掀起這波「鐵門之亂」。許多社區抱怨,社區管委會成了夾心餅乾、裡外不是人,且因政府委外檢查的標準鬆緊不一,造成不公平現象。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拆除鐵門不是唯一選項,也有其他免拆的作法。
台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同業公會創會理事長謝宜璋表示,先前全台約有四、五成申報安檢的住戶曾出現拆防盜鐵門的疑慮,關鍵是管委會如何和住戶溝通解決。
受委託檢查大台北建築物公共安全的業者表示,之前都建議住戶外裝的防盜鐵門都須拆除,才能通過檢查。一名大樓陳姓保全說,該大樓全棟共67戶在社區主委以身作則下,所有住戶都拆除鐵門,一勞永逸,他也化身拆門師傅,為十多戶住戶拆鐵門,服務老鄰居。二樓柯先生說,「當然要守法,該拆就拆」,沒什麼好抱怨的。
台中市陳姓管委會委員抱怨,最不合理的是處罰對象是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卻由沒有實權的管委會負責申報公安,屆時管委會被罰,也由管委會向住戶求償,既成夾心餅乾,也徒增管委會和住戶糾紛。
北市大安區信義新城社區管委會主委陳有鵬表示,當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訂定時,就曾勸導裝鐵門住戶須拆除,有些人仍不理,稽查人員還是會要求管委會改善。但管委會不能代拆住戶鐵門,希望公權力能直接介入。
台南市永康區和宜大聚管理委員主委洪梓晉發現公安檢查機構多,執法標準不一,有的認為符合規定,有的認為違規,希望這些檢查機構人員應集中教育訓練、統一標準,並明訂在網頁上,才不會有落差,也更公平。
營建署表示,鐵門向外開啟時,阻擋各樓層逃生梯的行進動線,就須改善或拆除;但只要建物年分符合規定,或調整鐵門的角度,就可免拆。前者是指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以後取得建照的建物,才受規範限制;如果把鐵門改成內推式,或調整角度避免和逃生動線相交,甚至把鐵門換成拉門,都是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