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綜合報導
針對目前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商結果,建商近日提出四項建議,內政部營建署昨(14)日發新聞稿回應,兩項建議打槍,一項打折,一項表示仍待協商處理。
營建署表示,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草案歷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多次審查,期待本會期能順利通過。
建商近日提出四項建議,針對目前都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商結果。(記者游智文/攝影)
對業者近日提出「徵求住戶同意時免檢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草案」、「權利變換計畫書免再檢附同意書」、「協議合建比照權利變換給予賦稅優惠」,以及「刪除地上物未清除前不得預售限制」等四項建議,營建署表示,部分建議有空白授權爭議,應兼顧各方權益衡平。
其中針對「徵求住戶同意時免檢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草案」建議,營建署表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涉及實施範圍、更新後建築規劃與容積獎勵事項,權利變換計畫則攸關所有權人之共同負擔與權利價值分配,在在影響民眾是否參與更新的意願,如果徵求同意時,免附草案,恐有空白授權爭議,實施者徵求同意書時,仍應提出相關計畫書草案。
至於「權利變換計畫書免再檢附同意書」,權利變換計畫涉及實施者與所有權人及不同所有權人間更新後權利價值之分配比率,是所有權人參與都更最重視的課題,若無徵求同意將衍生爭議。
對於建商提議協議合建比照權利變換給予土增稅優惠,營建署表示,本次修法已增加協議合建的賦稅優惠,規定所有權人參與協議合建致移轉土地予實施者部分,可以減徵40%土地增值稅,但無法比照權利變換完全免稅。
至於都更案範圍內之地上物未拆除前是否可以預售部分,目前立法院仍保留待後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