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昕穎/新竹報導
議會昨日上午召開臨時會,針對新竹市公用房地的使用辦法草案進行審議,議員質疑草案中對於公有房地特殊使用類別中、出租架設基地台的內容,認為「民眾對基地台電波尚有疑慮,市府不該帶頭架設」,議長謝文進裁示退回草案。
議會臨時會昨進行新竹市公有房地使用辦法草案一讀會,內容提及一般使用與特殊使用,針對提高公有地使用率及租金收入,議會沒有意見;但在特殊使用類別中「出租架設電信基地台」部分引起議員反彈,認為基地台是許多民眾認為有疑慮的設施,市政府不應帶頭在公用房地架設。
議員吳國寶指出,公用房地設置基地台會造成很大的困擾,假設北區區公所廳舍上面架設15枝基地台,隔壁鄰舍願意嗎?為增加租金收入把公有房地納入基地台出租範圍,不妥當。
陳啟源也表示,常接獲民眾關於基地台陳情,像是功率太高、輻射太強、電磁波過大,都會引起民眾對健康的疑慮,市府將公用房地納入基地台架設範圍有欠周詳。
黃美慧跟許文棟指出,NCC法規雖然強調架設基地台要經過里民同意,但執行過程中根本就沒有照會地方里鄰,有些甚至偷偷摸摸設置,基地台電磁波是呈現傘狀放射,公用房地四周的居民一定會受到影響,在電磁波危害人體健康疑慮尚未消除前,市政府不應帶頭同意架設。
謝文進認為此案茲事體大,影響層面廣泛,退回草案,要求市府重新研擬並將出租基地台相關條文拿掉,以免違背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