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婉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一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延長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兩年為限,意即最長可延長四年半。實際修法結果,仍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規定,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至今年6月14日,由於即將屆期,財政部評估有延長必要。
政院拍板,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兩千元措施,延長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考量未來應持續創造節電效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具正面效益,達成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
原文出處 【節能家電退稅 延至2027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