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世杰/台北報導
北市府昨天通過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未來有強制拆除需求的都更案,市府將成立專案小組協調、評估。不過,延宕十餘年的永春警察宿舍都更案將不適用,4戶不同意戶將面對「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條款,民間團體質疑建商與市府是否掛勾。
永春都更案不適用北市新法,面臨強拆。(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澄清,去年9月就曾考慮向北市府申請代為拆除,因有住戶願意重新洽談才暫緩,後來協商未果,才於本月14日向市府正式申請代拆。
北市府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回應,建商若依法申請,市府立場就是扮演協商角色,接下來將於3月31日、4月22日舉辦兩次協調會,若建商與不同意戶沒有圓滿結果,就會動用都更條例第36條代為拆除。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表示,新的都更辦法是一套推動北市都更的制度,而非針對永春都更案打造,過程也沒有「強」拆的字眼。
台灣都更受害聯盟理事長彭龍三指出,北市府推出新辦法,宣稱曾召開卅幾場會議與專家學者討論,外界卻全然不知,現在實施者申請代拆與新法推出的時間點「太巧合」,懷疑內情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