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能元/台北報導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月上路時程不變。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將於前往世界衛生大會(WHA)前預告,「這一、二天就會預告,7月上路時程不變。」
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目前部分負擔藥品規定與先前公布內容一致,急診則調整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原則維持現狀收費,但醫學中心一律收取550元,也就是現行檢傷分類三至五級標準,均低於新制收費,以保障弱勢就醫。
以門診藥品來說,在一般藥品方面,基層診所、地區醫院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其餘按費用比率以20%分級距收取,上限200元,但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調整為藥費100元以下收10元,其餘按20%收取,上限300元。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除基層診所維持三次調劑均免收外,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調整為第一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收費,第二次以後免收。
急診部分負擔部分,現行依照醫院層級、檢傷分類收取,基層診所與地區醫院不分類均為150元,區域醫院不分類300元,醫學中心則是檢傷分類一、二級450元,三、四、五級550元。新制為基層診所與地區醫院不變,區域醫院調整為400元,醫學中心調整為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