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能元/台北報導
為改革健保財務,健保署研擬五大財務調整措施,包括調整部分負擔、提高投保金額上限、廢止短期停復保、強化政府責任、改革補充保費制度,並於健保會討論。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說,討論結果為五大財務調整措施均有共識,其中部分負擔調整仍需收集各界意見,衛福部長陳時中裁示最慢6月底上路。
商東福說,2019年統計,當年辦理停保有16萬人,其中9萬人為返國後復保,並依法繳交3個月健保費,但隨後又出國辦理停保,而9萬人中的6萬人有就醫紀錄,計算發現,9萬人復保後繳交的健保費,足以支應6萬人就醫醫療費用,因此,這次全面廢止停復保規定,主要著眼公平性及合理性。
健保部分負擔將在健保會討論,最慢將於6月底上路。圖/記者杜建重攝影
全面廢止出國人士停復保規定,主要對象是具有國籍、戶籍,出國為6個月至兩年期間,且不限對象全面廢止。商東福說,以往討論是駐外人員、遠洋漁船的船員等特殊人士不取消停復保,但今天於健保會諮詢時,仍著眼於公平性、齊一性,因此為全體適用,但只要在國外有緊急就醫需求,可以申請健保核退,往後將會收集意見,並經預告及公告實施。
至於,提高投保金額上限今於健保會取得共識。商東福說,因基本工資已調整11次,但投保金額上限已有12年未調,雖然還符合法規,但仍規劃提高投保上限將再增加五級,最高上限從18萬2千元提高至是21萬9千5百元,調幅為21%,影響人數包括眷屬預計影響13萬人,每個月每人最多增加保險費116元至1900多元,其中11.3萬人保險費為116至581元,經濟負擔影響有限。
此外,強化政府責任應支付36%,商東福說,其中計算政府負擔方面,因有幫忙支付弱勢族群等社會福利補助健保費,這部分每應該納入政府責任支付,如果排除政府每年還要支出128億元,今天也提出由健保會研議。而改革補充保費以年計費制度方面,今天討論較少,如果要改變,還有很多事情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