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戴永華/宜蘭報導
宜蘭礁溪老爺大酒店自助餐廳於去年8月發生客人集體食物中毒,經查是餐廳員工感染諾羅病毒所致,縣政府將全案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送辦,宜蘭地檢署偵結裁定緩起訴,總經理沈方正及公司必須分別支付2萬元及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對此,礁溪老爺大酒店指出,事件發生後曾針對酒店內包括水質、食材進行抽檢都呈現陰性,沒有驗出諾羅病毒,此事造成旅客身體不適予以致歉,尊重緩起訴處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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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老爺大酒店雲天自助餐廳於去年8月2日至5日間共164名遊客到餐廳用餐後,發生噁心、嘔吐及發燒等情況,其中92人就醫。這起集體食物中毒案引起關切,自助餐被勒令停業。
縣衛生局採集廚工、外場及食物中毒客人的糞便檢體,送到疾病管制署檢驗檢出「諾羅病毒」反應,依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檢方緩起訴書指出,該公司的廚工於去年8月1日至2日前已陸續感染諾羅病毒,感染廚工持續工作到2日至5日,以致造成食物中毒;沈方正是礁溪老爺酒店總經理、現場實際負責人,應注意販賣食品不得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造成食物中毒之食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於注意。
沈方正於偵查期間坦承不諱,並有縣政府衛生局食品現場稽查紀錄及檢驗報告單,檢察官考量沈方正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且已經與食物中毒被害人達成和解,有悔悟之意,裁定緩起訴處分,公司與沈方正必須在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8個月內,分別支付10萬元及2萬元處分金。